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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浏览量:647次2024年8月22日 13: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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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庆元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文要求全县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8月12日,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纷纷组织学习慈善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做好新时代慈善工作,助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共同富裕。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修改慈善法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新修改的慈善法有效实施。

       县委宣传部的干部通过学习表示,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慈善事业的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慈善工作涉及领域多、范围广,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庆元县将强化各部门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此次慈善法修改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开展“阳光慈善”工程,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行政监管、加强对慈善组织法人的管理、加强对慈善组织资金的监管;依托“慈善中国”平台,对慈善募捐活动、资金、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定期开展检查。严格执行慈善组织年报制度,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行业标准与行为准则,加强行业自律。系统规范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慈善活动,根据中共庆元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统筹社会力量介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案》的通知(庆社〔2024〕1 号)文件精神,做好应急慈善。规范开展募捐,审慎使用资金,让募捐成本最低化,社会效益最大化,确保庆元慈善事业在法治化、规范化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县民政局的干部通过学习表示,坚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慈善事业是一项全民的事业,必须充分激发全民的爱心、调动全社会的热情,使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通过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开展慈善法学习、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慈善工作站等进行推广,以此推动慈善法学习宣传进党政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社会组织等,实现学习宣传“六进”活动。促进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吸引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投身参与慈善事业,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向善向上的浓厚氛围。

       县慈善总会干部通过学习认为,慈善事业是一项全民的事业,必须充分激发全民的爱心、调动全社会的热情,使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通过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开展慈善法学习、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慈善工作站等进行推广,以此推动慈善法学习宣传进党政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社会组织等,实现学习宣传“六进”活动。促进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吸引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投身参与慈善事业,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向善向上的浓厚氛围。

       通过学习,充分激发全民的爱心、调动全社会的热情,使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通过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开展慈善法学习、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慈善工作站等进行推广,以此推动慈善法学习宣传进党政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社会组织等,实现学习宣传“六进”活动。促进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吸引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投身参与慈善事业,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向善向上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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