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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会召开全市慈善总会会长 秘书长学习会议
浏览量:6275次2011年9月9日 14: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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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慈善总会于9月8日召开了全市会长、秘书长学习会,专题学习全国新闻媒体关于披露一些公益慈善组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有关评论;学习民政部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和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本次学习会质量,会议召开前一周印发以上材料自学,会上先由各县(市、区)总会发言,最后市总会徐仁俊会长作总结发言。通过学习,大家认为这次学习很必要、很及时,表示一定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规范慈善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做到工作信心不动摇,“十二五”目标不动摇,全民捐赠月活动不动摇,确保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徐仁俊会长在发言中,首先指出,市总会召开这次学习会,主要是认清当前慈善工作形势。什么是当前慈善工作形势呢?一言以蔽之,就是“慈善风波”。我们学习的目的是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民政部“十二五”纲要上来,统一到“指引”上来,统一到人民日报时评《珍惜“慈善风波”中凝聚的共识》上来,统一到从“怎么看”到“怎么干”上来,加快完善规范慈善信息披露,提高慈善透明度,增加慈善公信力。
  徐仁俊接着提出加快完善规范慈善信息披露的“三个必须”、市总会五条好做法和今后加强信息披露的七条意见。
  “三个必须”是:第一必须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必须联系当地实际,认真总结自己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切实加以坚持。第三必须对照《指引》,认真查漏补缺,抓紧完善规范信息披露,把信息披露工作做得更好。
  徐仁俊会长总结了市总会成立七年来,一直坚持的五条好做法:一是每年坚持按时召开理事会。所谓按时,是以召开第一次理事会日期为准时,以后每年理事会召开时间不超过准时的一个月。二是每次理事会由会长作工作报告,由会长委托副会长作财务报告。三是财务报告经理事会通过后,即报请审计部门予以审计并公布。四是重大事件专项信息披露。如汶川赈灾、玉树赈灾,做到在捐赠接收后24小时内披露信息。捐赠物款拨付按上级规定按时拨付后,同时披露信息。五是每年全民捐赠月捐赠款项,24小时内在展板上公布,所捐款项全部纳入慈善本金。
  徐仁俊会长提出市总会进一步完善规范信息披露的七条意见:
  一是明年开始每年理事会的财务报告,于理事会通过后10天内在网站和《丽水日报》或《处州晚报》上公告。
  二是明年1月份开始,每月慈善捐助资金在下月15日前在网站和《丽水日报》或《处州晚报》上公告。
  三是适当时候,将再次全部公布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捐赠的本金。
  四是从明年1月份开始,凡定向救助捐赠,除在媒体上公告外,在发放后一个月内,致信告知捐赠单位或个人。
  五是凡定向救助时间满十年者,总会在征得捐赠者同意后,由总会负责做一个捐赠影集发行,成本费向捐赠者收取。
  六是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随时上门查询、监督财务收支情况,本会将设立查询接待室,专人负责接待。
  七是会长和秘书长务必及时过问收支情况,随时正确回答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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