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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慈善总会2005年慈善资金收支审计结果
浏览量:14691次2006年11月6日 14: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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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慈善总会2005年慈善资金收支审计结果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市政府要求,我局于2006年6月7日至6月22日,对丽水市慈善总会2005年度慈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慈善资金、物资收入情况
2005年度慈善资金实际收入1613.10万元。其中:捐赠收入867.61万元、市财政局拨入慈善创始基金500万元、定向慈善资金收入(助学)36.74万元、各市、区慈善总会捐赠援助收入61万元、利息收入147.75万元。
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援助的大米、服装、运动鞋等物资折价134.3万元。
二、慈善资金、物资支出情况
(一)2005年度慈善支出总计104.89万元,救助1300余人次。
1.定向助学助孤518人,支出54.97万元。其中:助学318人(其中:大学生41人、中学生176人、小学生81人、孤儿20人),“六一儿童节”慰问孤儿200人。
2.助医和大病救助支出21.72万元,救助406人。
3.助困和春节慰问困难群众15.6万元,救助145人。
4.自然灾害补助6.6万元(为海啸灾区捐款6.14万元、火灾困难户救助0.46万元)。
5.援助云和、遂昌县慈善总会成立4万元。
6.向4所敬老院老人发放春节慰问款2万元,慰问213人。
(二)发放社会各界捐赠慈善救助物资134.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一万余人。
三、慈善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05月12底止,慈善资金节余1508.21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度市慈善总会在慈善事业宣传、筹集慈善资金、慈善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各项慈善收入真实、合法;医疗救助费、困难户救助费等救助支出能严格按要求程序、规定手续报批、审核发放。但市慈善总会也存在着内控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有待于今后规范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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